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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開展省級節水型企業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
冀工信節函〔2025〕484號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工業和信息化局、水利(水務)局,雄安新區工信科技數據局、建設和交通管理局,各有關企業:
??為貫徹落實《國家節水行動方案》《河北省節約用水條例》《河北省深入推進工業領域節水型企業創建三年行動計劃》,深化工業領域節水型企業培育建設,發揮節水型企業示范引領作用,進一步完善節水管理體系,推動工業企業持續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,現就2025年度省級節水型企業動態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??一、總體安排
??建立“有進有出、動態調整”的省級節水型企業長效工作機制,重點對2020年度(含)以前認定的省級節水型企業開展復核工作,并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2025年度省級節水型企業。
??二、復核工作安排
??(一)復核范圍。2020年度(含)以前認定的省級節水型企業(具體名單由各市另行通知)。
??(二)復核內容與標準。重點評估企業是否持續滿足以下條件:
??1.遵守國家、行業、地方相關節水政策和標準;
??2.具備取用水資源的合法手續,近三年無超計劃取用水行為;
??3.近三年未發生安全、環保、質量等事故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;
??4.年用水量不低于5萬立方米;
??5.主要產品水效指標持續優于《河北省用水定額》先進值或行業標準要求;
??6.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用水設備或器具;
??7.建立并有效運行節水管理制度,水計量器具配備符合《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》(GB/T24789)要求;
??8.近三年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并取得顯著成效。
??(三)工作程序
??1.企業自查(10月31日前)。列入復核范圍的企業通過“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”(https://gxt.hebei.gov.cn/main/)“工業節水”模塊在線填報《河北省節水型企業復核申報表》(附件1),導出并打印蓋章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至所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。
??2.市級審核(11月10日前)。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水利(水務)局組織初審,形成審核意見并在線提交。
??3.省級審定(11月30日前)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水利廳組織專家評審,必要時進行現場核驗,確定復核結果。
??4.結果發布。對通過復核的企業予以發布,無故不申報復核或復核未達到標準要求的,將從省級節水型企業名單中移除。
??三、新申報企業認定安排
??(一)申報范圍。年取水量5萬立方米以上,未獲得省級節水型企業稱號的獨立法人單位。鼓勵市級節水型企業積極申報。
??(二)申報條件。參照《節水型企業評價導則》(GB/T7119)及相關行業標準執行,并符合前述復核標準第1-7條,已認定為市級節水型企業的優先推薦。
??(三)申報程序
??1.企業申報(10月31日前)。通過“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”(https://gxt.hebei.gov.cn/main/)“工業節水”模塊在線填報《河北省節水型企業申報書》,并上傳相關材料。
??2.市級推薦(11月10日前)。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水利(水務)局完成初審后,在線提交推薦意見及《推薦匯總表》(蓋章掃描)(附件2)。
??3.省級評審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水利廳組織評審,對通過企業進行公示和發布。
??四、工作要求
??(一)加強組織協調。各市要高度重視動態調整工作,明確責任分工,確保有序推進。
??(二)嚴格審核把關。堅持公平公正原則,對照標準認真組織初審推薦。
??(三)強化指導服務。以動態調整為契機,推動企業持續開展節水技術改造和管理提升。
??(四)按時報送材料。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企業申報、市級審核和推薦工作。
??聯系人及聯系方式:
??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劉曼,電話:13832119425
??省水利廳王森昊,電話:0311-85180425
??平臺技術支持,0311-85866037
??申報QQ服務群,856963310
??附件:1.河北省節水型企業復核申報表
??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水利廳
??2025年10月17日




